來源:農民日報
4月29日下午,鄭州市農村土地承包 糾紛調解仲裁庭開庭依法對中原區(qū)一起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糾紛案件進行了調解仲裁。這是鄭州市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成立以來,首次開庭調解仲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案件。仲裁庭由首席仲裁員、仲裁員和書記員組成。雙方當事人準時到庭,申請人聘請了專業(yè)法律顧問作為仲裁代理人。鄭州市農委法規(guī)處副處長朱容良、鄭州市農經站站長紀燦離、鄭州市農委聘任律師陳奎以及部分群眾到庭旁聽。
在長達2個小時的庭審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就所爭議的焦點進行了激烈的辯論,分別進行了舉證、質證。最后,仲裁庭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但未調解成功。庭審結束后,當事人在庭審記錄上簽字確認。鑒于該起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糾紛案情復雜,仲裁庭將于近期對該案件進行依法裁決。
近年來,隨著鄭州市城鎮(zhèn)化進程的加快,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不斷增多,通過信訪和調解等途徑處理糾紛案件,基層群眾按照信訪條例,逐級上訪處理時間長,上訪成本加大,信訪問題處理起來非常繁瑣。為了解決基層群眾上訪難的實際問題,2011年11月,按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的有關規(guī)定,鄭州市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正式成立。該案的開庭仲裁,標志著鄭州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工作正在逐步步入法制化、規(guī)范化的軌道。仲裁庭為有效化解農村土地承包糾紛、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和農村社會穩(wěn)定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