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東方早報
保證金比例或提至40%
根據會議資料,未來土地出讓保證金比例或大幅提高。土地管理部門解釋,這是為了“確保真實參與”。據悉,未來保證金比例有可能達到40%。
在上海,經營性土地開發(fā)商領取標書后,凡有意向參與土地出讓的,正式掛牌前,政府會要求其繳納土地底價一定比例的資金作為競買保證金。目前這一比例一般為掛牌起始價格的20%。對于上海動輒數十億元的地價來說,這一比例實際上已經相當高了。
此番保證金比例若繼續(xù)提升,將是上海5年內第二次上調土地保證金。2010年3月,國土資源部曾發(fā)布《關于加強房地產用地供應和監(jiān)管有關問題的通知》,規(guī)定土地競買保證金從普遍執(zhí)行的底價10%翻倍至20%。
這一舉措不但提高了開發(fā)商競買地塊的門檻,也使得市場低迷時期開發(fā)商退地成本大幅提高。以一幅20億元的土地計算,未來保證金就將占用8億元。有開發(fā)商表示,“這個價格在其他城市都能拿好大一塊土地了。”
住宅地塊暫不實施
會議資料上并沒有新方案推行的具體時間表,并特別告知,會上所講內容“請以具體地塊的出讓公告和出讓文件為準”。
早報記者拿到的資料顯示,新出讓模式適用于所有經營性用地。有知情人士稱,該模式先期或被用于商辦地塊的出讓。土地交易中心相關人士說,采取新型的模式,有助于提高“帶方案”出讓的比例,確保功能落地。
相比價高者得的現狀,選擇招/掛復合式出讓的方式,政府更容易把地塊出讓給前期溝通更好、更加符合政府區(qū)域定位的方案。
實際上,商業(yè)項目的運作遠比住宅復雜,一個商業(yè)地產項目的成敗經常決定了整個區(qū)域的定位。這使得政府傾向對商業(yè)項目的出讓,設置更多的限制條件,如上海近期即將完成出讓的上海新華路街道71街坊8/3丘A1-10地塊,就在出讓文件中設置了“商場需引進主力業(yè)態(tài)(店)不少于3家,每家規(guī)模不小于1200平方米,且工商、稅務須落戶長寧”等硬性條件。